
期刊简介
中国中医骨伤科杂志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,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期刊。其宗旨是振兴中医骨伤科事业,促进中医骨伤的发展与繁荣,交流学术经验,传递骨伤科最新信息,反映骨伤科研究动态及国内外发展状况,推动中医骨伤科工作的深入开展。本刊是广大从事医药临床、科研和教学工作者发表学术见解,报道科研成果,推广临床经验的学术论坛。本刊设有:实验研究、临床研究、专家论坛、硕士、博士论坛、专病论坛、临床报道、学习园地、名医方技、文献综述、新技术、新方法、短篇报道、国外论坛等栏目。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